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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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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商务领域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编制了《庆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方式

1.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https://swj.zgqingyang.gov.cn)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主题、体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不同分类浏览查阅信息,也可将标题、发文时间以及文号、正文等作为检索条件通过简单搜索或高级搜索方式检索信息。

2.微信公众号

“庆阳商务”微信公众号是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即可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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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公开形式: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同时,在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大厦101008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本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单位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领导名单和具体分工;

2.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职责、联系方式;

3.商务运行中出台的有关重大政策及实施情况;

4.有关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筹备组织的非涉密的重要活动、会议信息等;

    6.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7.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

9.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外经外贸、电子商务、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等非涉密工作信息;

1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申请材料

1.《庆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照片或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照片或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现场受理:市商务局办公室(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大厦101008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现场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934-8219911,传真:0934-8229788

2.信件受理:申请人通过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庆阳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大厦101008室;邮编:745000

(四)申请处理

1.审查

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办理

针对申请公开的具体事项,结合各科室职责,分发到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办理

3.答复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肃省商务厅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33503

传真号码:0934-8633503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45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庆阳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大厦安化西路人防

司法大厦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邮政编码:745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

邮政编码:745000

附件:庆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3081510043850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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