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庆阳市商务局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会、涉外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和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三)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五)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协调我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六)负责全市涉外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负责制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上报及变更事项审批工作。(八)承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汇总筛选、立项备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组织承办全市性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市政府决定的有关经贸合作、商品展销和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布展、项目洽谈、组织签约和成果统计、汇总上报、信息发布等工作。(九)推动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协作;承办我市加入的经济协作区、经联会等组织商定的有关事项和庆阳方的日常事务。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县(区)开展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软环境监督评价体系。(十)负责协调企地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及企业的投诉和有关问题,保护其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友好结对关系的建立、发展、完善等事宜,负责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服务工作。(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和权益保护、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审核或根据授权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十二)负责我市参加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全市各类涉外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投洽会等商贸节会活动;负责全市境外投资及出国商务考察团、赴境外举办各类展览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外贸外经科、投资服务科、协作联络科、招商引资科、电子商务科、市场秩序科、市场建设运行科、督查统计科9个科室。
(二)公务员管理单位
庆阳商务局隶属庆阳市政府一级部门,成立于2002年10月,正县级行政单位,核定编制33名,财政供给,账务独立核算。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6.10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547.87万元,增加53.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原市经济合作局合并到商务局,工作职能和人员增加;(2)增加招商引资工作职能,专项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6.10万元,一般项目预算拨款56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616.10万元,比2019年增加193.17万元,增加68.6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经济合作局整体转隶15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增加驻村(帮扶)工作经费10万元。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560万元,比2019年增加355万元,增加36.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经济合作局合并,工作职能增加;二是上级提前下达235万元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三是结转上年省级创业扶持资金6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一般项目5个,主要是:招商引资及节会会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商务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奖励及代办专项经费;
3.项目评审情况
2019年项目共5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5个,涉及金额265万元,占项目预算申请总额的15%.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491.54万元,较2019年增加68.6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原经济合作局人员整体转隶我局,工资福利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2万元,较2019年增加39.1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原因主要是原经济合作局人员整体转隶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不知支出22.64万元,较2019年增加2.6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原因是原经济合作局1名离休干部转隶我局,离休费增加。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无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50.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间,共502.3平方米,在人防司法大厦政府综合办公区。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价值0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2020年无采购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项目经费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市财政下达项目经费265万元。其中: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节会会费1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及代办专项经费50万元商务行政综合执法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公用经费绩效说明
2020年,市财政局安排行政运行经费52.65万元。我局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执行年初预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
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
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1 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
发生的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11.2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支出。
11.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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