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领域2017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商务秩序发【2017】277号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
现将《甘肃省商务领域2017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商务厅
2017年7月12日
甘肃省商务领域2017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商务领域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内贸流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以实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为平台和抓手,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一)充分发挥整规(双打)工作机制作用,研究部署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督查督办力度。针对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二)加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零供交易日常监管、执法,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市场秩序监测评价工作,掌握本地市场秩序总体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报告突出问题,研提对策建议。
二、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学习借鉴试点省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系统整合商务领域执法职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完善和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
(七)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精神,重点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政服务业、商业特许经营、成品油市场等消费者密切关注行业及领域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八)推动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设甘肃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市场化综合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项机制”,推动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模式。
(九)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在履行行政许可、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职能时了解掌握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联合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等部门认真开展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
(十)完善有关政策,推动信用消费,鼓励商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向消费者授信。探索建立信用消费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商业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十一)创新“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形式,继续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传播信用消费理念,营造诚信氛围。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
四、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四)完成天水肉菜和全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肉菜、中药材追溯“扩品种、提质量、增效能”,要抓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增加追溯品种,扩大覆盖范围。其他未实施肉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48号)文件精神,逐步开展适合本地实际的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十五)确保追溯体系运行质量和效率。试点地区要建立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责任到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运行保障机制;省商务厅指导督促试点城市做好运行考核,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追溯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十六)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市场化运营。积极探索建立流通追溯体系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促进追溯体系建设与商品交易相结合、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相融合、与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相符合,确保追溯体系稳定持续运行。
(十七)构建有效的约束和倒逼机制。积极推进地方追溯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加大追溯体系宣传力度,鼓励电商平台创建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专区和可追溯电商品牌,鼓励机关、国有企业(集团)、院校、医院等团体采购单位优先选择可追溯产品。
(十八)做好考核评估工作。抓好试点城市的考核验收和审计评估工作。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已经纳入今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内容,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推进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商务部相关建设要求和规范,积极开展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平台对接,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鼓励第三方追溯平台与政府管理平台对接。
(二十)探索推进追溯体系精准扶贫。指导有关行业组织、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和零售企业与国家扶贫重点地区开展“互联网+追溯”精准扶贫对接试点,探索追溯体系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五、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改革
(二十一)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甘肃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指导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店零售信息共享试点,积极推动“医药分开”,积极推行“两票制”。会同有关部门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不断提升行业集约化水平。
(二十五)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现代城乡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二十六)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向智慧型用药服务商转型,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支持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鼓励绿色医药物流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
六、深化直销行业管理改革
(二十三)做好直销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权限改革后续衔接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管理制度,探索将直销企业后续监管纳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巡查范围,各地要积极做好对直销分支机构所设网点的服务与监管工作。
七、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
(二十四)完成商务领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推进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兰州、天水等试点城市要完善方案,采取措施推进落实,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地食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二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配合相关单位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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