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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举报奖励公告

来源:庆阳市商务局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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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根据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现发布本公告:
一、奖励对象
举报本市范围内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含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举报人一次性举报多个违法行为
二、举报范围
1.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
2.利用非法流动车辆或改装车辆运输及销售成品油行为;
3.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运输实物与货单不符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物流园、建筑工地等地无资质擅自设立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私自销售行为;
5.私自设立黑窝点生产、勾兑(调和)、销售成品油行为;
6.购销走私成品油行为;
7.使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行为;
8.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9.加油站利用“一站多账户”、不经销售数据系统配送等违规手段减少销售收入,实现偷税漏税行为;
10.其他违反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行为。
三、奖励标准
500—10000元不等。
四、举报方式
举报可选择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或邮件方式(24小时皆可)。
1.举报电话:
09344190110 13139460110
2.举报邮箱:
cpy20240820@163.com
五、时间期限
本奖励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整治工作结束日止。


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