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名单(第二批) 来源:庆阳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21:06: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再生资源回收的1户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7月11日—7月15日),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 庆阳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1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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