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申报“甘肃老字号”企业的公告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甘肃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3〕90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4〕51号)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甘肃老字号”企业,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庆阳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征集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三、基本条件
(一)“甘肃老字号”品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1993年12月31日之前);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甘肃省地域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甘肃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甘肃省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
2.依法拥有与“甘肃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甘肃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8.近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申报流程
申报文件已转发8县(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部门,请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征集时间范围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甘肃老字号”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董 刚 张 博
联系电话:0934-8219562
庆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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