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22条措施促进招商引资
近日,庆阳市出台《庆阳市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提出了5项制度22条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提高招商质效,以招商引资大突破助推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落实目标责任制。文件确定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27年,招商引资年度到位资金达到1000亿元以上,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落实招商引资属地责任,产业链执行链长部门、成员单位承担产业链招商责任。市级领导作示范,引大引强引头部,聚焦产业强县域,全市每年引进头部企业11户以上,每个县(区)每年至少引进1户头部企业。
推行商协会代理制。市政府驻外招商代表处每年至少梳理一份目标企业清单、组织一次当地企业庆阳行活动、策划一次当地专场推介活动、提供一份优化庆阳招商引资工作建议书。依托商(协)会吸引行业龙头企业来庆考察投资,开展商协会庆阳行、陇商回家乡、上市公司协会庆阳行等活动。依托在庆央企、已招引落地的重点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推动延链补链强链。
强化激励奖励制。提出了奖励落地投资、奖励头部企业、奖励引进主体、奖励高端人才、支持基金招商、鼓励重组盘活6项财政激励奖励措施。对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达到3亿元、4亿元的分别奖励300万元、400万元,达到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奖励;对新引进的头部企业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市形成财力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对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引资机构和引资人,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分三档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注册企业中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高端人才,按照年收入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争取省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对能源化工、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类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项目,由投资商、市县(区)政府、社会资本、银行四方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基金给予扶持;对通过重组盘活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10—100万元奖励。
实行全程服务制。对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确定市级或县级领导包抓,督导相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动项目落地。8大产业链招商专班全流程为投资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组建市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跟进做好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开工等全过程保障工作。开通招商引资投诉专线,及时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完善工作保障制。调整庆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全市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全力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工业园区(集中区)和市直部门分档给予资金奖励,对未完成任务、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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